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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18中海01: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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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12776.SZ 债券简称: 18中海 01

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2019 年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2、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10 月 21 日;

3、债券付息日: 2019 年 10 月 22 日;

4、凡在 2019 年 10 月 21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

次派发的利息; 2019 年 10 月 21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

息。

由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将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开始支付自 2018 年 10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1 日期间(以下简称“ 本年度” )的利息。为保证本

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 18 中海 01,代码 112776.SZ

3、发行主体: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和期限: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 35 亿元, 发行期限为 6 年,附

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8]1328 号文” 文件核准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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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00%,在债券存续期内的前三年固定

不变;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3 年

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

向投资者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8、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0 月 22 日(上

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10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方案

按照公司《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0%。每 10 张“ 18 中

海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40.00 元(含税)。非居民企业

(包含 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0.00 元,扣税后

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2.00

元。

三、付息办法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

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

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

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

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的划付

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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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根

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身份证,

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

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请根

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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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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