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16
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信用评级报告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Shanghai Brilliance Credit Rating & Investors Service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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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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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使本评级机构与评级对象构成委托关系外,本评
级机构、评估人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
正的关联关系。
本评级机构与评估人员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
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本信用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本评级机构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
标准和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因评级对象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
当影响改变评级意见。本次评级所依据的评级方法是新世纪评级《新世
纪评级方法总论》和《城投类政府相关实体信用评级方法》,上述评级方
法可于新世纪评级官方网站查阅。
本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和其后的跟踪评级均依据评级对象所提供的
资料,评级对象对其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本信用评级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
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至本次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
鉴于信用评级的及时性,本评级机构将对评级对象进行跟踪评级。
在信用等级有效期限内,评级对象在财务状况、外部经营环境等发生重
大变化时应及时向本评级机构提供相关资料,本评级机构将按照相关评
级业务规范,进行后续跟踪评级,并保留变更及公告信用等级的权利。
本评级报告所涉及的有关内容及数字分析均属敏感性商业资料,其
版权归本评级机构所有,未经授权不得修改、复制、转载、散发、出售
或以任何方式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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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信用评级报告
一、 公司概况
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岸国资”、“该
公司”或“公司”)系经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批准,于 2008 年 5 月由
武汉市江岸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江岸区国资办”)出资
组建,初始注册资本为 5 亿元(其中货币资金 1.5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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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国
资办分四期出资,于 2010 年 6 月全部到位。根据江岸国资[2013]17 号
文件,2013 年江岸区国资办向公司增资 9.94 亿元,其中现金增资 3.20
亿元,原财政部分借款转增资 6.74 亿元,当年末公司实收资本增至 14.94
亿元。2015 年,公司以 1.98 亿元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年末公司实
收资本为 16.93 亿元。 2017 年 12 月,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简称“国
开基金”)以债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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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对公司增资 2200 万元,增资后公司实收资本
为 17.15 亿元, 其中江岸区国资办和国开基金分别持股 98.72%和 1.28%。
该公司全面承担江岸区国有资产(包括国有公房、国有公租房)的
经营与管理,经营范围包括国有资产的管理及运营、项目投资、房地产
开发、建筑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房屋拆迁手续代办、房地产信息
咨询及代理、物业管理等。近三年,公司本部主要从事吉庆街、青岛路
等项目的开发建设,子公司经营业务涉及建筑施工、国有公房管理以及
物业管理等。
二、 债项概况
(一)本次债券概况
经该公司董事会议决议和江岸区国资办“岸国资[2015]5 号” 《关于武
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通知》,公司拟
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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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 3.5 亿元以实物投入,包括房地产及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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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棚改项目向国开基金借款 2.67 亿元,借款周期 15 年,年利率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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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2017 年 2 月 9 日,本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2017]195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发行人民币 2 亿元,本次拟发行人民币 6 亿元。本次债券期限为 5
年期,在存续期限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图表 1. 拟发行的本次债券概况
债券名称:
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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