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16
债券简称: 18 岸资 01 债券代码: 112707
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 2018 年 5 月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1、 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
司”或“国资公司”)已于2017年2月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 2017】 195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首期债券“武汉
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已于2017年6月16日发行完毕,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2、 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为基础发行规模
为5.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0.5亿元(含0.5亿元)。 每张面值为100元,发
行数量为不超过6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
机构投资者发行, 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及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
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及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4、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综合评定,本期债
券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债券信用评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
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432,121.59万元( 2017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
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1.1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7.00%;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170.52万元( 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04.37万元、4,982.07万元和7,625.13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
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
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
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
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
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6、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在存续期限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简称为“18岸资01”,债券代码为“ 112707” 。7、本期债券无担保。8、本期债券特殊权利条款:本期债券附有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
或者下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根据当期利率市场确定。 发行
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5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
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回售登记期: 自发行人向投资者披露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转让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
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发行人将于回售申报
期结束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3次回售提示性公告。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5%-5.8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5月18日( T-1日)向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
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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