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27
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债券代码: 136353 债券简称: 16 象屿债
债券代码: 143493 债券简称: 18 象屿 01
债券代码: 143581 债券简称: 18 象屿 02
债券代码: 112688 债券简称: 18 象屿 Y1
债券代码: 112736 债券简称: 18 象屿 Y2
债券代码: 155984 债券简称: 18 象屿 Y3
债券代码: 155937 债券简称: 19 象屿 Y1
债券代码: 155897 债券简称: 19 象屿 Y2
债券代码: 163996 债券简称: 20 象屿 Y1
债券代码: 163997 债券简称: 20 象屿 Y2
债券代码: 163251 债券简称: 20 象屿 G1
债券代码: 163252 债券简称: 20 象屿 G2
债券代码: 175116 债券简称: 20 象屿 Y4
日期:2020 年 10 月 27 日
本公司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一、 诉讼或仲裁中当事人基本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19)闽 02 民初 601 号
当事人姓名/名称 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原告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发行人二级子公司
二、 一审或仲裁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19)闽 02 民初 601 号
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
本次诉讼/仲裁的受理时间 2019 年 6 月 13 日
本次诉讼/仲裁的知悉时间 2020 年 4 月 24 日
本次诉讼/仲裁的案由 合同纠纷
诉讼/仲裁的标的 因被告广州华骏实业有限公司等逾期
未还借款,象屿金控提起诉讼,要求被
告偿还借款本金 3 亿元及利息,并向法
院申请财产保全,因抵押物(该抵押物
二押给象屿金控)经一押权利人申请已
经在拍卖阶段,故象屿金控申请参与分
配,并向法院申请查封了保证人海南保
亭新创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房地产、漯河
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银
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00069 )
47.35%股权等财产。
立案/接受仲裁的机构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审原告象屿金控已胜诉,被告需偿还
原告借款本金 3 亿元及利息,原告有权
以该笔借款项下抵质押物处置所得优
先受偿,有权向连带保证人、债务加入
人主张连带清偿责任,有权就被告广州
华骏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二分之一要
求广州清大瑞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海
南保亭新创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赔偿
责任。
裁判结果的做出时间 2019 年 12 月 6 日
三、 二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20)闽民终 613 号
上诉方姓名或名称 海南保亭新创设投资有限公司(原审被
告)、北京万士丰实业有限公司(原审被
告)
上诉方诉讼请求 1、上诉方海南保亭新创设投资有限公
司请求二审法院判令撤销一审法院要
求上诉方海南保亭新创设投资有限公
司对原审被告广州华骏实业有限公司
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二分之一向被上
诉方象屿金控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改
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
判上诉方海南保亭新创设投资有限公
司不承担责任。
2、上诉方北京万士丰实业有限公司请
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要求上诉方
北京万士丰实业有限公司基于债务加
入对原审被告广州华骏实业有限公司
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判决、请
求二审法院驳回被上诉方象屿金控对
北京万士丰实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
请求、请求二审法院判决被上诉方象屿
金控承担北京万士丰实业有限公司一、
二审的全部受理费。
其他原审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原审原告(被上诉方):厦门象屿金象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广州华骏实业有限公司
二审受理的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受理的时间 2020 年 5 月 21 日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裁判结果的做出时间 2020 年 9 月 29 日
本次二审判决的知悉时间:2020 年 10 月 26 日
四、 和解或撤诉情况
(一)和解
□适用 √不适用
(二)撤诉/撤回仲裁申请
□适用 √不适用
五、 履行或执行情况
(一)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执行异议
□适用 √不适用
六、 诉讼、仲裁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发行人生产经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