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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04 20:07:24 股吧网页版
18象屿Y1: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05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99 号厦门国际航运中

心 E 栋 11 层 01 单元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 2019 年 12 月 4 日

1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 ”)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

露文件以及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象屿集团”、 “发行人”) 出具的相

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2

一、核准及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97 号”文核准, 发

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可续期

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项下, 发行人发行了两期公司债券,

包括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 第一期)( 简称“18 象屿 Y1”) 和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二期)( 简称“18 象屿 Y2”)。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 18 象屿 Y1

债券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 18 象屿 Y1。

债券代码: 112688。

发行主体: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2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

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在发行人

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发行人续期选择权: 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

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

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

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为 5.80%,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

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3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

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

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递延支付利息权: 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

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

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

息次数的限制。

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

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

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

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和《关

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

[2014]13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

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

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期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

有利息及其孳息:(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本期债券利息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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