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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30 22:26:12 股吧网页版
17广业01: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30


债券代码:112564 债券简称:17广业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2024 年 1 月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环保集
团”、“发行人”、“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7广业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近日,广东环保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号),具体如下:

一、事项背景

广东环保集团在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咨国际”)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申报过程中,于2021年9月10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将所持有的四家设计院的控股权转让给广咨国际,并于广咨国际在精选层挂牌后两年内完成相应国资审批程序,且相关承诺不可变更或撤销”。经广东环保集团提请,2023年10月9日、26日,广咨国际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拟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对承诺事项进行变更。广东证监局认为,广东环保集团作出上述“不可变更或撤销”承诺时未审慎评估能否按期完成,在尚未充分履行承诺的情况下变更了承诺事项。

二、处理依据及结果

广东环保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第五条、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第十七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作出如下决定:对广东环保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广东环保集团的影响

根据广东环保集团披露的《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广东环保集团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广东环保集团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摩根士丹利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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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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