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05
债券代码:112564 债券简称:17 广业 01
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2 年 8 月 9 日支付 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2
年 8 月 8 日期间的利息 4.97 元(含税)/张。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8
月 8 日,凡在 2022 年 8 月 8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
派发的利息;2022 年 8 月 8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7 广业 01”的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
3,700,000 张,回售金额为 370,000,000 元,剩余托管数量为 1,300,000 张。公司
将在 2022 年 8 月 9 日向有效申报回售的“17 广业 01”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
期利息。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7 广业 01。
3、债券代码:112564。
4、发行总额:人民币 5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 7 年,为固定利率品种;第 5 年末设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
6、存续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7 年 8 月 9 日至 2024 年 8 月 8 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8月9日至2022年 8 月 8 日。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利率采取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利率区间,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最终发行利率 4.97%。
8、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起息日:2017 年 8 月 9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8 月 9 日;若投
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8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8 月 9 日;若投资人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8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 5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6、7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10 个交易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5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6、7 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14、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人在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额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6、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17、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1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9、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20、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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