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腾邦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2017年6月4日,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或“发行人”)
发布《腾邦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说明》:“腾
邦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腾邦集团有限
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首期债
券名称确定为“腾邦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债券简称确定为“17腾邦01”。本次债券名称更变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
司债券发行相关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
有法律效力。
2、根据《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
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二分之一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
效。
3、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公
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
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
券的持有人。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就召集腾邦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发行情况
2017年1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72号”核准,发行人获准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7年6月6日,发行人成功发行腾邦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腾邦01”,债券代码“112526.SZ”),发
行规模为15亿元,期限为3年。截至本通知出具日,发行人未能按期兑付“17腾
邦01”债券利息,构成实质违约。
(二)会议召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8日(星期二)10:00-12:00。
(四)会议召开地点:深圳福田保税区桃花路9号腾邦集团大厦。
(五)会议召开形式:现场形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六)会议拟审议议案: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参见附件一。
(七)债权登记日:2019年6月5日(星期三)(以下午15:00时交易时间结束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债
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第5个交易日,如该日本期债券停牌,则为停牌
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八)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17 腾邦01”的未偿还的债券持
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
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如果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上述发行人股东及
发行人的关联方、债券持有人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则该等
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 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期
公司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2、发行人
3、受托管理人
4、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见证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过程和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九)会议议事程序:受托管理人发布《会议通知》召集持有人会议,债券持
有人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会议议案。
二、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一)参会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邮件(推荐)或邮寄方
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见附件四)及相关证明文件,于2019年6月17日
17:00 前送达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邮寄方式的接收时间以债券持有人会议工作
人员的签收时间为准。债券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会议召集人证明其参会
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二)现场、电子邮件或邮寄表决票需要提交的资料
1、持有人为企业法人或者非企业法人组织;
(1)债券持有人表决票(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二);
(2)债券持有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