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腾邦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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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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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腾邦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固收部监管函【 2021】第 23 号
腾邦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作为公司债“ H7腾邦01”(债券代码: 112526)、“ H7腾邦
02”(债券代码: 114240) 的发行人, 未在规定时间内披露2021年半
年度报告。 截止目前, 公司仍未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 第1.5条、 第3.2.2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挂牌转让规则》 第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行为,现对
你公司予以书面警示, 请你公司充分重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
业务规则。
同时,提醒你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8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
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债券存续期管理,维护
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特此函告
本所联系人:连老师
联系邮箱: xjlian@szse.cn
联系方式: 0755-8866 8923
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业务部
2021 年 11 月 5 日
抄报: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
抄送:福建证监局、 中国证券业协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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