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市国有资
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品种一)
2022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株洲市天元区森林路 268 号国投大厦 13 楼)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二〇二三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发行人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编制。长城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长城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 录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3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4
三、发行人 2022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5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7
五、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8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及变动情况 ......9
七、增信措施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12
八、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3
九、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14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14
十一、 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15
十二、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15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截至 2022 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末,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发行且存续的由长城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为 17 株国 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受托管理债券概况
债券代码 112523.SZ
债券简称 17 株国 01
债券名称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注册或备案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函【2019】139
号”
注册或备案规模 12 亿元
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期,附第 3 年末与第
债券期限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规模(亿元) 10.00
债券余额(亿元) 7.5
发行时初始票面利率 5.93
调整票面利率时间及调整后票面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如发行人行使票面利率调整权) 权。
起息日 2017-05-02
本期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还本付息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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