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14
债券简称:17 株国 01 债券代码:112523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17株国01”2022年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
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根据《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权在本期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17 株国 01”)存续期间第 3 年末和第 5 年末上调其存续期后 4 年的票面利率
和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在“17 株国 01”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发行人选择不上调
票面利率,存续期第 6 到第 7 年(2022 年 5 月 2 日至 2024 年 5 月 1 日)票面利
率为 5.93%
2、 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7 株国 01”的债券持
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4、 本次回售申报日:2022 年 3 月 17 日、2022 年 3 月 18 日、2022 年 3 月
21 日。
5、 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 “17
株国 01”。截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17 株国 01 收盘价 101.30 元,投资者选择
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6、 本次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 年 5 月 5 日。
7、 本次回售期间交易价格可能发生变动,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 本次债券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现将发行人关于调整“17 株国 01”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一)。
2、债券简称:17 株国 01。
3、债券代码:112523。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5、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6、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存续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7 年,附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年末和第 5 年
未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票面利率:5.93%。
9、计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1、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5 月 2 日。
12、付息日:在债券存续期内,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5 月 2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于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5 月 2 日;如投资者于第 5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间每年的 5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5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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