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0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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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
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
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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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风险因素”有
关章节。
一、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经中国证监会【 2016】 756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
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 首期发
行金额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 3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
超过 2 亿元(含 2 亿元)。
由于债券发行跨年度,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债券名称由“余姚市城市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为“余姚市城市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
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本期为第一期,名称确定为“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 17
余投01”,发行金额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3亿元,可超
额配售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债券代码为“ 112509”。
本次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
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文件。
二、本次债券发行上市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截
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为 1,054,908.48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54,908.48 万元;发行人 2013 年至 2015 年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3,544.22 万元。按预计发行利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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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6.00%计算,利息覆盖倍数为 6.30 倍-4.51 倍,均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
的 1.5 倍。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为 59.88%(合并报表口
径),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57.18%。
根据发行人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 2016 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预计为 1.7 亿元, 预计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
14,927.41 万元,按本期债券询价区间上限 6.00%测算,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
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4.98 倍。
本次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参见发行公告。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次债券仅面向合
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三、上市后的交易流通
本次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
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
边挂牌”)。但本次债券上市前, 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和信用评级
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
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
它交易场所上市。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
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
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交所交易流通,
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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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