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2
债券代码:136058
债券代码:112459
债券代码:143509
债券代码:143875
债券代码:155007
债券代码:155396
债券代码:155397
债券简称:15 宜集债
债券简称: 16 宜华 01
债券简称: 18 宜华 01
债券简称: 18 宜华 02
债券简称: 18 宜华 03
债券简称: 19 宜华 01
债券简称: 19 宜华 02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大坪工业区)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20 年度第八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〇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宜华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并称“《募集说
明书》”)、《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宜华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宜华企业(集团)有限
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以下并
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宜华企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宜华集团”)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
明。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宜华集团延期披露2019年审计报告
根据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公告信息,宜华集
团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将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二)宜华生活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宜华集团子公司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生活”)被亚太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出具了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A审字(2020)1356号)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亚会A专审字(2020)0226号)。
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无法表示意见
亚太所接受委托,审计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亚太所不对后附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亚太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
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2、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宜华生活于2020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
号:深专调查字2020164号)。因宜华生活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宜华生活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批
准报出日止,由于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亚太所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宜华
生活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在审计过程中,亚太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发现,宜华生活
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亚太所无法对已获取的审计证据的
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评价,无法对宜华生活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价,无法对宜华
生活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无法判断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因
此对宜华生活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在审计过程中,亚太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发现,宜华生活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
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亚太所无法对已获取的审计证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评
价,无法对宜华生活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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