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08
债券代码:136058
债券代码:112459
债券代码:143509
债券代码:143875
债券代码:155007
债券代码:155396
债券代码:155397
债券简称:15 宜集债
债券简称: 16 宜华 01
债券简称: 18 宜华 01
债券简称: 18 宜华 02
债券简称: 18 宜华 03
债券简称: 19 宜华 01
债券简称: 19 宜华 02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大坪工业区)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20 年度第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〇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宜华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并称“《募集说
明书》”)、《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宜华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宜华企业(集团)有限
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以下并
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宜华企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宜华集团”)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
明。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子公司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
通知书
根据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宜华集团”)子公司宜华生活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生活”)于2020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宜华生活于2020年4月24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
调查字2020164号),因宜华生活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宜华生活进行立案调查。
如宜华生活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
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
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宜华生活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二)中诚信国际下调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
根据《中诚信国际关于下调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
级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20】130号),中诚信国际将宜华集团主体信用等级
由AA-下调至A,将“15宜集债”、“18宜华01”、“18宜华02”、“18宜华03”、“19宜华
01”和“19宜华02”的债项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同时将公司主体及上述债项信用
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宜华集团外部融资环境、
生产经营状况及后续债券的到期兑付情况,及时评估其信用状况并进行相关披露。
海通证券作为“15宜集债”、“16宜华01”、“18宜华01”、“18宜华02”、
“18宜华03”、“19宜华01”和“19宜华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
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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