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11
债券代码: 136058
债券代码: 112459
债券代码: 143509
债券代码: 143875
债券代码: 155007
债券代码: 155396
债券代码: 155397
债券简称: 15 宜集债
债券简称: 16 宜华 01
债券简称: 18 宜华 01
债券简称: 18 宜华 02
债券简称: 18 宜华 03
债券简称: 19 宜华 01
债券简称: 19 宜华 02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大坪工业区)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〇年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宜华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并称“《募集说
明书》”)、《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宜华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宜华企业(集团)有限
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以下并
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宜华企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宜华集团”)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编
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
明。
一、事项基本情况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所持有的宜华健康医疗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持股上市
公司名称
冻结股份数量
(股)
占宜华集团所持宜
华健康股份比例
占宜华健康
总股本比例 冻结起始日 冻结到期日 司法冻结执行人 名称
宜华健康 112,365,681 34.56% 12.80% 2019 年 7 月
19 日
2022 年 7 月
18 日
浙江省杭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
合计 112,365,681 34.56% 12.80%
(二)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持股上市
公司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冻结股份数量 (股) 占 华健康股份比例 宜华集团所持宜 占宜华健康 总股本比例
宜华健康 325,115,088 37.04% 112,365,681 34.56% 12.80%
合计 325,115,088 37.04% 112,365,681 34.56% 12.80%
(三)其他情况说明
宜华集团所持宜华健康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系宜华集团于2017年对浙江浙商
产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商合伙企业”)出资人民币20亿元,
根据相关约定,浙商合伙企业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商产融”)向宜华集团提供部分产业投资资金。浙商产融因投资借款纠纷向浙江省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司法冻结宜华集团持有的宜华健康部分股份。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15宜集债”、“ 16宜华01”、“ 18宜华01”、“ 18
宜华02”、“ 18宜华03”、“ 19宜华01”和“ 19宜华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
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
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受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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