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5
债券代码: 136058
债券代码: 112459
债券代码: 117057
债券代码: 143509
债券代码: 143875
债券代码: 155007
债券代码: 155396
债券代码: 155397
债券简称: 15 宜集债
债券简称: 16 宜华 01
债券简称: 16 宜华 E1
债券简称: 18 宜华 01
债券简称: 18 宜华 02
债券简称: 18 宜华 03
债券简称: 19 宜华 01
债券简称: 19 宜华 02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大坪工业区)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一九年七月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宜华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
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宜华企业(集
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
宜华企业( 集团)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人”或“宜华集团”) 出具的相
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
明。
一、 事项基本情况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所持有的宜华生活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生活”)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被冻结人: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冻结股份数量: 285,009,298 股宜华生活 A 股股票(无限售流通股,其中
285,000,000 股已质押)
3、冻结期限: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4、冻结事由:宜华集团于 2018 年 5 月 6 日向芜湖县大同康宏医疗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大同康宏”)借款人民币约 2.1 亿元,按年利率 6%
计息。大同康宏将该笔债权转让给天津康宏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康
宏”)。 2019 年 7 月 1 日,天津康宏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冻结宜华
集团持有的宜华生活 285,009,298 股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宜华集团持有宜华生活股份总数为 430,399,298 股,占宜华生
活总股本的 29.02%。本次司法冻结之后,宜华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
285,009,298股,占其所持宜华生活股份总数的 66.22%,占宜华生活总股本的 19.2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15 宜集债”、“ 16 宜华 01”、“ 16 宜华 E1”、“ 18
宜华 01”、“ 18 宜华 02”、“ 18 宜华 03”、“ 19 宜华 01”、“ 19 宜华 02”的债券受托
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
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
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受托管理人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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