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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7

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宜华企业(集团) 有限公司

聘请的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债券代码: 136058 债券简称: 15 宜集债

债券代码: 118521 债券简称: 16 宜集 01

债券代码: 118624 债券简称: 16 宜集 02

债券代码: 112459 债券简称: 16 宜华 01

债券代码: 117057 债券简称: 16 宜华 E1

债券代码: 143509 债券简称: 18 宜华 01

日期: 2018 年 3 月 28 日

本公司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一、 原中介机构情况

二、 变更情况

债券代码 136058、 118521、 118624、 112459、

债券代码 136058、 118521、 118624、 112459、 117057、 143509

变更前的中介机构类型 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前的中介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中介机构概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北京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1592354581W 的《营业执照》、北京市财政局

核发的京财会许可[2001]0056 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发的证书序号为 000170 的《会计师事务所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格。

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117057、 143509

变更的原因 原审计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与客观性,也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

业务的发展。

变更的决定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通过决

议,同意改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17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

解聘原中介机构的时间 2018 年 3 月 27 日

聘任新中介机构的时间 2018 年 3 月 27 日

变更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是

变更是否征得有权机关的披露(如

有) 是

变更是否需征得持有人会议的同意 否

该项变更无需征得持有人会议同意

的理由(如有)

该项变更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

券上市规则 ( 2015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5 年修

订)》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

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持有人会议召开或拟召开的时间(如

有) 无

持有人会议的决议结果(如有) 无

拟聘任新任中介机构的有关安排(如

有)

对公司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17

年财务报表 及附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

计意见。

三、 新聘任中介机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代码 136058、118521、118624、112459、117057、

143509

新聘任中介机构类型 会计师事务所

新聘任的中介机构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新聘任的中介机构简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持有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6081978608B

的《营业执照》、 湖北省财政厅核发的鄂

财会发[2013]25 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证书序号为

000112 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

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关业务许可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的资格。

新聘任的中介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

执业资格 是

新聘任的中介机构是否存在执业限

制情形 否

协议的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对公司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17

年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

意见。

四、 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审计工作的移交。

五、 其他发行人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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