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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度第四次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13

债券简称: 15 宜集债

债券简称: 16 宜华 01

债券简称: 16 宜华 E1

债券代码: 136058

债券代码: 112459

债券代码: 117057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7 年度第四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 募集说明书》 和《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

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宜华企业(集团)

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和《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

协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宜华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海通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一、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 宜华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为

52.28 亿元,占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的 27.52%,超过 20%,具体情况如下:

(一) 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1、 上年末净资产金额: 189.98 亿元

2、 上年末借款余额: 186.29 亿元

3、 计量日日末的借款余额: 238.57 亿元

4、 累计新增借款金额: 52.28 亿元

5、 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具体比例: 27.52%

(二) 新增借款的分类明细情况

新增借款类型 借款新增额(亿元)

银行贷款 5.88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 46.60

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 0.00

其他借款 -0.20

合计 52.28

上述财务数据除 2016 年末净资产外,均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15 宜集债”、“ 16 宜华 01”和“ 16 宜华 E1”

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

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3

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 徐昊、郑云桥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 010-88027168

邮政编码: 100029

4

(本页无正文,为《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016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第一期) 2017 年度第四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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