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23
债券代码:112365 债券简称:16广业01
债券代码:112564 债券简称:17广业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及
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2023 年 3 月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3月16日对外披露的《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摩根士丹利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发行的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及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员变更情况
公司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周建华先生免职退休,公司现确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潘源舟先生。
(一)公司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周建华
职务: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现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潘源舟
职务:总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020-83484645
电子信箱:panyz@gyip.net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1号31楼
传真:020-83484669
邮编:510623
二、本次变更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的影响
发行人认为本次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
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摩根士丹利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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