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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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 112315.SZ 债券代码: 16 宝龙债
112341.SZ 16 宝龙 02
112430.SZ 16 宝龙 0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一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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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
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
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 国泰君安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关于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
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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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 4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4
三、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 4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 7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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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本次债券于 2015 年 1 月 4 日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公司
债券的议案》并出具了《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董事会
决议》 ,于 2015 年 1 月 6 日经发行人股东股东宝龙地产(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审
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出具了《上
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决定》 ,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884 号”文件核准, 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含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6 年 1 月 18 日,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 “公
司” 、“上海宝龙” )成功发行 27 亿元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6 宝龙债” ) ;2016 年 3 月 7 日,上海
宝龙成功发行 5 亿元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以下简称“16 宝龙 02” ) ;2016 年 8 月 24 日,上海宝龙
成功发行 8 亿元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三期) (以下简称“16 宝龙 03”);
二、 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16 宝龙债
1、债券名称: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27 亿元。
3、债券期限: 5 年期, 附第三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4、债券票面利率:6.20%。
5、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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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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