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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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12315 债券简称: 16 宝龙债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 16宝龙债”票面利率调整及
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 利率调整: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130BP, 即上调票面利率至7.5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投资者有权选择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
售给发行人。
3、回售登记期: 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1日。
4、 回售资金到账日: 2019 年 1 月 18 日。
5、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100元/张( 不含利息) 的价格卖出
“ 16宝龙债”,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根据《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现将发行人关于调整“ 16宝龙债”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 “ 16宝龙债” 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宝龙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 。
2、债券全称: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债券简称: 16宝龙债,债券代码: 112315。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采用分期
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发行为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7亿元。
4、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本期债券按面值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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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
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
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
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
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第4年和第5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
率加公司提升的基点,在存续期第4年和第5年固定不变。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为6.20%。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
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
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
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1月18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11、付息日: 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但若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
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18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月18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但若投
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月18日(如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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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13、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
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
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
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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