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6
债券简称:16宝龙债 债券代码:112315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16宝龙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12月19日、 2018年12月20日、 2018年12月21日分别发布了 《关于“16宝龙债”
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6
宝龙债”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
《关于“16宝龙债”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的第三次提示
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6宝龙债”全部或部分回售
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16宝龙债”回售申报日为
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21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 “16宝龙债”的
回售数量为1,440,849张,回售金额为153,018,163.80元(包含本金144,084,900.00
元及利息8,933,263.80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
管数量为25,559,151张。
本公司已将本次 “16宝龙债”回售部分债券应支付的本金及利息划至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
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回售资金到
账日为2019年1月18日。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16宝龙债”回
售结果的公告》之盖章页)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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