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4
债券简称: 16宝龙债 债券代码: 112315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
关于“ 16宝龙债” 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申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12月19日、 2018年12月20日、 2018年12月21日分别发布了《 关于“ 16宝龙债”
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关于“ 16
宝龙债” 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
《 关于“ 16宝龙债” 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的第三次提示
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 16宝龙债”全部或部分回售
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16宝龙债”回售申报日为
2018年12月19日、 2018年12月20日、 2018年12月21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6宝龙债”的
回售数量为1,440,849张,回售金额为153,018,163.80元(包含本金144,084,900.00
元及利息8,933,263.80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
管数量为25,559,151张。
根据《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 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
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第4年及第5年的票面利
率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4年及第5年的
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在“ 16宝龙债”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130BP, 即在债
券存续期第4年及第5年( 2019年1月18日至2020年1月17日及2020年1月18日至
2021年1月17日) 上调票面利率至7.50%。
本次“ 16宝龙债”回售部分支付的本金及利息, 将于2019年1月16日前划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并于回售资金到账
日( 2019年1月18日) 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关于“ 16宝龙债” 票
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申报结果的公告》之盖章页)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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