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09
债券代码:112315 债券简称:16 宝龙债
债券代码:112341 债券简称:16 宝龙 02
债券代码:112430 债券简称:16 宝龙 03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统计,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宝龙实业”)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 2015 年末净资产人民币 159.64 亿元
的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第 3.3.1 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 4.9 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就 2016 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6 年累计新增借款
35.06 亿元, 累计超过 2015 年末净资产人民币 159.64 亿元的 20%。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6 年累计新增借款 41.44 亿元,累计
超过 2015 年末净资产人民币 159.64 亿元的 20%。
上述借款增加主要是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中的金融机构借款,均属于正常经营
活动范围,对公司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出具日, 公司经营状况稳健、
盈利情况良好,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同时公司将根据已发行的债券和其
他债务的本息到期支付安排,综合制定年度、 月度资金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
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上述财务数据除 2015 年末净资产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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