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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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 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 000002、 299903、 112285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15 万科 01
公告编号:〈万〉 2019-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2019 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9 月 24 日。凡在 2019 年 9 月 24 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根据其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利。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5]1915 号文” 核准发行。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支付 2018年 9月 25 日至 2019年 9月 24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
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品种、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 500,000 万元
3. 债券简称: 15 万科 01
4. 债券代码: 112285
5. 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 3.50%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
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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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
8. 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 起息日: 2015 年 9 月 25 日
10.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13. 信用级别:根据 2019 年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的跟踪评级,公司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A,“ 15 万科 01” 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4.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 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6. 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 3.50%
17. 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 2019 年 9 月 25 日
二、本次付息方案
“ 15 万科 01” 的票面利率为 3.50%,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
民币 35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28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35 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派息款到账日
1. 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9 月 24 日
2. 除息日: 2019 年 9 月 25 日
3. 付息日: 2019 年 9 月 25 日
四、 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对象为:截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五、 付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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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
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
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
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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