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27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四十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作为东莞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发行人”) 2015 年公司
债券(债券简称“ 15 东莞债”,债券代码: 112278)的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
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
下:
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东莞证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占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40%,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净资产为 55.90 亿元,借款余
额为 28.98 亿元。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借款余额为 51.45
亿元, 本年度累计新增借款 22.47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含债券)占
上年末净资产的 40.20%(本年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不排除与经审
计数据存在差异的可能)。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一)银行贷款
无。
(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
本年新增借款 22.47 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 40.20%。 详细情
况如下:
1、 2017 年 5 月 1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次级债券, 本期
次级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11.50 亿元,票面利率 5.50%,期限 3 年,每
年度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2、 2017 年 3 月 8 日,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1.00 亿元公
司债券,本期债券按年付息,期限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年利率 4.62%。
(三)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
无。
(四)其他借款。
无。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
动范围。 发行人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
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元”指人民币元。
东方花旗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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