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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9-08 17:10:11 股吧网页版
15东莞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9-08

债券代码: 112278 债券简称: 15 东莞债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0 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9 月 9 日

 最后交易日: 2020 年 9 月 9 日

 兑付兑息日: 2020 年 9 月 10 日

 债券停牌日: 2020 年 9 月 10 日

 债券摘牌日: 2020 年 9 月 10 日

由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发行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支

付自 2019 年 9 月 10 日至 2020 年 9 月 9 日期间的利息并兑付本期债

券本金。为保证本次本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

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概览

1. 发行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

3. 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 15 东莞债”,代码 112278。

4. 发行总额: 9 亿元人民币;当前债券余额: 8.9975 亿元人民币。

5.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1604 号文核准。

6. 债券存续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当期票面利率为 5.20%。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

2015 年 9 月 10 日到 2018 年 9 月 9 日为 4.0%, 2018 年 9 月 10

日,公司选择上调票面利率 120 个基点至 5.20%,在存续期后两

年固定不变。

8.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5 年 9 月 10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9 日止。

9.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本期

债券的付息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10.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付息日为每年的 9 月 10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9 月 10 日。

12.债券担保: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

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评级: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将本期

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由 AA+调整为 AAA;于 2020 年 6 月出具跟踪

信用评级报告,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 AAA,发行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维持为 AA+。

14.债券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上市交易。

二、 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20%。 每 10 张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0

元), 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2.00 元(含税),实际派发本金 1,000

元,兑付利息及本金共 1,052.00 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

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每 1,000 元派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1041.60 元;

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债券投资者实际每 1,000 元

派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1052.00 元。

三、 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兑付日及摘牌日

1. 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9 月 9 日。

2. 最后交易日: 2020 年 9 月 9 日。

3. 兑付兑息日: 2020 年 9 月 10 日。

4. 债券停牌日: 2020 年 9 月 10 日。

5. 债券摘牌日: 2020 年 9 月 10 日。

四、 兑付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进行本次兑付。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

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前2个交易日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及本金

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兑付兑

息资金划付至相应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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