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5
债券代码: 143019.SH 债券简称: 17 东莞债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9 年 9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发行人”) 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
未经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 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
任何用途, 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财通证券不承担任何
责任。
一、 债券基本情况
(一) 17 东莞债
债券名称: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 17 东莞债
债券代码: 143019.SH
发行金额: 11 亿元
票面利率: 4.62%
起息日: 2017 年 3 月 8 日
到期日: 2022 年 3 月 8 日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交易或转让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 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 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本次仲裁受理时间 2018 年 7 月 19 日
本次仲裁的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仲裁标的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金、利息、 违约金及实现债权与
质权的费用
【 质押股票:天神娱乐(证券代码: 002354)】
仲裁金额 本金 5,000 万元、利息、 违约金及实现债权与质权的费
用
当事人(起诉方)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被诉方) 丁杰
仲裁受理机构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裁决结果 已作出裁决
最新进展 公司已于 8 月收到裁决书,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做出裁决如下:( 1)丁杰向公司归还债务本金人民
币 5,000 万元, 2018 年 6 月 19 日的违约金 22,602.74
2、 债券违约纠纷
(二)诉讼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经与东莞证券沟通,东莞证券已组织经验丰富的法律及相关业务团队,积极
追偿,力争将可能带来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目前东莞证券经营状况良好,所有
债务均按时支付本息, 东莞证券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
资产流动性良好,以上诉讼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财通证券作为 17 东莞债的受托管理人,就上述事项与东莞证券进行了沟通,
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了本报告。财通证
券后续将密切关注东莞证券对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
元,同时,以 5,000 万元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24%,
从 2018 年 6 月 20 日(含本日)开始合并计算利息、利
息滞纳金和违约金,直至丁杰实际全部偿付之日。( 2)
丁杰向公司支付财产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财产保全
担保费 25,439.18 元,合计 30,349.18 元。( 3)本案
仲裁费 411090 元及本案仲裁员实际开支 5652 元由丁杰
承担。( 4)公司对丁杰质押的 7,849,386 股天神娱乐
股票享有合法有效的质权,对该质物折价或变卖、拍卖
所得价款,公司在上述本金、利息、利息滞纳金、违约
金以及仲裁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范围内享有优先受
偿权。( 5)驳回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以上确定的各
项应付款项,丁杰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 15 日内支付
完毕。
本次诉讼受理时间 2019 年 7 月 8 日
本次诉讼的案由 债券违约纠纷
诉讼标的 “16 皖经 02 债”本金、利息、违约金
诉讼金额 债券本金 5,000 万元,利息 290 万元及违约金 2 万元
当事人(起诉方)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被诉方) 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诉讼受理机构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结果 已做出裁定
最新进展 公司已于 8 月收到裁定书,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做出裁定如下:冻结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的银行存款 592 万元或冻结、查封、扣押其名下相应价
值的其他财产,并收到东莞中院作出的( 2019)粤 19
执保 48 号之一《告知书》,告知冻结安徽省外经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财产的具体情况。
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 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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