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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1-2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14科陆01:关于召开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科陆01”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18014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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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4

债券代码:112157 债券简称:12科陆0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12科陆01”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下称“《募集说明书》”)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下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

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50%以上(含50%)表决权的债券持

有人和/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

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

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

力。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陆电子”或“发

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原激励对象王文

成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5688万份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855万股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71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

数将由140,819.21万股变更为140,816.36万股。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后将相应减少注

册资本。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就召集“12科陆01”公司债券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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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国信证券

2、会议时间:2018年2月9日10:00至11:00

3、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A座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18年2月2日(以下午15:00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次发行债

券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债券持有

人。

(2)持有“12科陆01”的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列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发表意见,但不能行使表决权:

① 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② 上述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3)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4)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偿债务

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一)登记需提交的资料及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

三)、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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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

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

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传真或邮

寄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二)及相关证明文件,

于2018年1月31日9:00至2018年2月2日17:00前通过专人、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下

述债券受托管理人,邮寄方式的接收时间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

准。

5、联系方式:

(1)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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