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11
关于对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债券部监管函【 2022】第 6 号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作为公司债“ H4雏鹰债(代码: 112209)”“ H6雏鹰01(代
码: 118535)”“ H6雏鹰02(代码: 118668)” 的发行人, 未在规定时
间内披露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第1.5条、 第3.2.2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挂牌规则( 2022年修订)》 第五条、 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鉴于上述
行为,现对你公司予以书面警示,请你公司充分重视、认真学习相关
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
同时,提醒你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 2021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 2022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规范债券存续期管理,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业务部
2022年7月1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