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9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524243.SZ 25 珠华 Y1
148775.SZ 24 珠华 01
148438.SZ 23 珠华 01
148348.SZ 23 珠华 Y3
148347.SZ 23 珠华 Y2
148322.SZ 23 珠华 Y1
111112.SZ 22 珠华 01
149960.SZ 22 珠华 Y1
149494.SZ 21 珠华 02
149399.SZ 21 珠华 G1
149376.SZ 21 珠华 01
149316.SZ 20 珠华 01
111093.SZ 20 珠华 02
111088.SZ/2080016.IB 20 华发债/20 华发集团 01
111086.SZ/1980323.IB 19 华发债/19 华发集团 01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重大事项情况
(一)原监事会情况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或“公司”或“本公司”)原监事会成员为彭君舟、包晟易、姜虹、杨霏。
(二)监事会取消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珠海市国资委”)发布的《关于全面组织开展市属国有企
业公司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珠海市管企业公司治理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经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和控股股东珠海市国资委批复,公司修订《章程》,其中包括: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承接相关职权,同步删除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二、对发行人的影响
本次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属于公司正常决策,不会对公司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机构决策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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