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债券代码: 111079.SZ 债券简称: 19恒逸债
1980127.IB 19恒逸债01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债权代理人: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二〇二四年四月
重要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对外披露的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国开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国开证券作为2019年第一期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原中介机构情况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或“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按时出具了2022年度审计报告。
二、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原中介机构停止履行职责时间
鉴于公司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作到期,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公司重新选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公司自与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之日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停止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
(二)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决策已履行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新任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执业资格、最近一年内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5291)、浙江省财政厅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序号:0007495),且已经在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备案从事证券业服务资格。签字审计人员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满足本次审计的职业资格。
截至本公告日,新任会计师事务所、本次签字审计人员不存在被限制执业或被调查的情形。
(四)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与与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关于2023年度审计事宜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公司将严格执行业务约定书的条款,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并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五)变更生效时间、新任中介机构履行职责起始日期
此项变更于公司与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之日起生效。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职责起始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三、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变更前后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移交巳办理完成。
四、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为公司正常运行过程中的正常变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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