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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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 2020 年)
二〇二一年四月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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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
对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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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购买和评价本公司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各项可能对债券的偿付、债券价值判断和
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
”等有关章节内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变化情况请参见“一、风险变化及影响”。
一、风险变化及影响
(一)非经营性往来占款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非经营性往来占款余额为 19.99 亿元,占 2020 年 12 月末合并报表
净资产的 6.11%。非经营性往来占款的占款主体信用良好,预计不存在重大回收风险。但
是如果非经营性往来占款继续增加,可能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以及债券偿付产生不利影响
。
(二)海外投资损失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文莱炼化项目总投资额 36.98 亿美元,其中建设投资 29.85 亿美元, 2020
年内,项目实现净利润 4.77 亿元。文莱项目的建成将极大的推动公司的发展,但是如果文
莱当地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以及市场利率、汇率、货币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项目运营收
益情况未达到预期,则可能对发行人的海外投资及盈利情况产生一定影响。
(三)收购资产未来收益未达预期风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37 号)核准,恒逸石化通
过发行股份购买发行人所持有的嘉兴逸鹏 100%股权、太仓逸枫 100%股权及兴惠化纤集团有
限公司和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双兔新材料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00,000 万元。截至 2018 年末,恒逸石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新增股份已在结算公司
完成登记并上市。变更后恒逸石化持有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和双兔新材料 100%的股权。如
果恒逸石化所收购资产未来未达到预期收益情况,可能将对恒逸石化及发行人盈利能力及
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持有上市公司股权中被质押比例较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47.82%的股权,
其中 67.87%的股权处于质押状态。上述股权质押主要为文莱项目借款而产生的质押担保。
上述股权质押为借款质押,不涉及股票补仓义务,不存在平仓风险。整体而言,发行人持
有上市公司股权中被质押比例较高,虽然文莱炼化项目 2019 年可投产实现收益并偿还借款
逐步解除被质押股权,但发行人中短期内资产变现能力将受到一定影响。
(五)报告期内新增有息负债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规模为 678.51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101.20 亿元,增
幅 17.5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可能对公司债券的偿付以及债券价值判断和投资者权益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六)国内外疫情及国际油价影响的风险
2020 年至今,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 OPEC 减产不达预期等“黑天鹅”事件影响,国际油价
大跌至近年来的低位。上述事项预计将对本公司的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的暂时性影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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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疫情及未来油价的变动情况,采取积极的措施应对其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
除上述风险外,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债券的风险因素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所提示的风险因素一致,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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