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30
债券代码: 1780191.IB,111070.SZ 债券简称: 17 恒逸 01,17 恒逸债 01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一期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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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浙
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
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国开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或“债权代理人”)编制。
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监管机构、公开
市场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
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
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
况下, 未经国开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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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名称: 2017 年第一期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发行规模: 5 亿元人民币
主体及债项评级: AA+,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利率: 7.8%
发行日期: 2017 年 7 月 27 日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银行间市场
二、重大事项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经审计合并口径的净资
产为 198.72 亿元,借款余额为 218.02 亿元。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借款余额为 379.73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
额为 161.71 亿元, 主要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恒逸石化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文莱炼化项目银团贷款提款、 发
行人及恒逸石化新发行债券所致。发行人 2018 年累计新增借
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81.37%。
新增借款主要为:
(一)银行贷款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累
计新增借款 140.33亿元,占 2017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70.61%。
主要系恒逸石化文莱炼化项目建设需要,提取总额不超过
17.5 亿美元的银团贷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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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债券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通过新发行公司债券及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新增借款 31.38 亿元,新增部
分占 2017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15.79%。
(三)其他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类借款减少 10 亿
元,减少部分占 2017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5.03%。发行人其
他借款主要为股权质押回购借款及银行理财直接借款。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国开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就上述
新增借款情况进行了沟通,上述新增借款主要用途为满足发
行人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以及恒逸石化文莱项目建设需
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范围。
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各项业务开展正常, 恒逸石化文
莱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各项到期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预计
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明
显不利影响。 上述财务数据除 2017 年末相关数据外均未经审
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国开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上述债券本息偿付及其
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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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
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
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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