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11-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17恒逸01: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一期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30

债券代码: 1780191.IB,111070.SZ 债券简称: 17 恒逸 01,17 恒逸债 01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一期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2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浙

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

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国开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或“债权代理人”)编制。

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监管机构、公开

市场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

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

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

况下, 未经国开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

用途。

3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名称: 2017 年第一期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发行规模: 5 亿元人民币

主体及债项评级: AA+,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利率: 7.8%

发行日期: 2017 年 7 月 27 日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银行间市场

二、重大事项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经审计合并口径的净资

产为 198.72 亿元,借款余额为 218.02 亿元。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借款余额为 379.73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

额为 161.71 亿元, 主要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恒逸石化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文莱炼化项目银团贷款提款、 发

行人及恒逸石化新发行债券所致。发行人 2018 年累计新增借

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81.37%。

新增借款主要为:

(一)银行贷款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累

计新增借款 140.33亿元,占 2017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70.61%。

主要系恒逸石化文莱炼化项目建设需要,提取总额不超过

17.5 亿美元的银团贷款所致。

4

(二)发行债券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通过新发行公司债券及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新增借款 31.38 亿元,新增部

分占 2017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15.79%。

(三)其他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类借款减少 10 亿

元,减少部分占 2017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5.03%。发行人其

他借款主要为股权质押回购借款及银行理财直接借款。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国开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就上述

新增借款情况进行了沟通,上述新增借款主要用途为满足发

行人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以及恒逸石化文莱项目建设需

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范围。

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各项业务开展正常, 恒逸石化文

莱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各项到期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预计

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明

显不利影响。 上述财务数据除 2017 年末相关数据外均未经审

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国开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上述债券本息偿付及其

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

5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

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

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