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14
债券代码: 111070 债券简称: 17 恒逸 01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17恒逸01”债券持有人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债券代码: 111070
2、债券简称: 17恒逸01
3、回售价格: 按面值100元/张(不含利息)
4、回售登记期: 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3日(限交易日) 。
5、回售资金到账日: 2022年7月28日
6、回售有效申报数量: 4,988,800 张
7、回售金额: 498,880,000.00 元( 不含利息)
根据《 2017年第一期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 ,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
人”) 分别于2022年6月8日、 6月9日、 6月10日发布了《 关于“ 17恒逸01”调整
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关于“ 17恒逸01”调整
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 关于“ 17恒逸01”调
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 “ 17恒逸01” 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
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 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3日) 进行登记,将持有的
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 “ 17恒逸01” 的回售数量为4,988,800张,回售金额为
498,880,000元(不含利息), 剩余托管量为11,200张。
2022年7月28日为“17恒逸01”回售资金发放日,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
“17恒逸01”债券持有人支付回售本金及当期利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 关于“ 17恒逸01”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
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关于“ 17恒逸01”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
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 关于“ 17恒逸01”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
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公司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投资
者回售部分债券将按交易所规定及时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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