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7-12
2017年第一期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 17恒逸01
证券代码: 111070
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
上市时间: 2018年7月17日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名苑写字楼A座二区四层)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 A 栋 20 层)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董事会成
员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 对本期公司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
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
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等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
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含
少数股东权益)为2023926.83万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
合计),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63.86%, 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7.58%; 发
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6935.24万元( 2015年、 2016
年及2017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均不少于本次
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部分将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转让,该部分债券挂牌转
让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
影响其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公司承诺,若届
时该部分债券无法在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投资者有权选择
在该部分债券挂牌前将其回售予本公司。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机
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
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约定,如果债券
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
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
议、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 浙江恒逸集团有
限公司2017年第一期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上述
材料已刊登在《 中国经济导报》上。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zse.cn)以及中国债券信息网网站
( http://www.chinabond.com.cn/)查询。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发行人名称: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2、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3、债券简称: 17恒逸01
4、债券代码: 111070
5、注册资本: 人民币5,180万元
6、 法定代表人: 邱建林
7、公司设立日期: 1994年10月18日
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91330109143586141L
9、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项漾村
10、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南岸明珠大厦3栋24楼
11、 邮编: 311215
12、 联系人:高莉莉
13、 电话: 0571-83872033
14、 传真: 0571-83872034
15、 互联网址: http://www.hengyi.com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生产;纺织原料及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
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及配件;经营本企业和本
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和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
配件及相关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关于本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2017年7月20日披露的《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
公司2017年第一期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名称
2017年第一期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深交所简称: “ 17恒逸
01”,代码“ 111070” ; 银行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