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6-30
企业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大公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为便于报告使用人正确理解和使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出
具的本信用评级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兹声明如下:
一、大公及其评级分析师、评审人员与发债主体之间,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
系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评级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大公及评级分析师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本报告遵循
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三、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大公依据合理的技术规范和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评级意
见未因发债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发生改变。
四、本报告引用的受评对象资料主要由发债主体提供,大公对该部分资料的真实性、及
时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五、本报告的分析及结论只能用于相关决策参考,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卖出等投资
建议。
六、本报告信用等级在本报告出具之日至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日有效,在有效期限内,大
公拥有跟踪评级、变更等级和公告等级变化的权利。
七、本报告版权属于大公所有,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转载、出售和发
布;如引用、刊发,须注明出处,且不得歪曲和篡改。
企业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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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评级说明
根据长兴交投 2008 年度企业债券信用评级的跟踪评级安排,大公
对公司 2013 年以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履行债务情况进行了信息收
集和分析,并结合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得出跟踪评级结论。
发债主体
公司是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交通局于 1994 年 6 月成立的国有独资
公司。截至 2013 年末,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拥有 14 家全资
子公司和 6 家控股子公司。
2013 年 1 月 24 日, 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长政发 【2013】002 号 《长
兴县人民政府关于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改制的批复》文件,
公司名称变更为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仍为长兴县交通运
输局。
公司是长兴县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主体,代表政府
按照市场化方式建设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并将所得收益按计划用
于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在履行县城交通建设职能的同
时,以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交通发展规划为依据,选择重点项目进行
融资和建设。
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
2014 年一季度我国经济保持增长,未来短期内经济有望继续保持
稳中有进趋势,长期来看经济运行存在一定的下行压力
2014 年一季度,我国宏观经济继续保持增长,实现 GDP12.82 万亿
元, 按照可比价格计算, 同比增长 7.4%, 增速较 2013 年同期有所下降;
同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
经济指标增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仍处于合理区间。2014 年一季度,
全国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 3.50 万亿元,全社会融资规模 5.60 万亿元。
截至 2014 年 4 月末,我国广义货币供应量 M2 余额 116.07 万亿元。现
阶段国家实行稳健货币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并围绕稳增长、调结构、
促改革、惠民生和防风险推进城镇化建设等工作,未来短期内,我国
整体经济有望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趋势,长期来看经济运行仍面临经
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及外部环境变化等的挑战,存在一定的下
行压力。
企业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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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及区域经济环境
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地方基础设施
建设仍有继续增长的空间;针对投融资平台类企业的政策调整将继续
影响这类企业的运作模式
近年来,我国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一直保持 20%以上的高速增长,
其中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占有重要地位,对全社会经济增长带动作用较
强。十八大将“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确定为国家战略,未来我国固
定资产投资规模将继续保持增长,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仍具备
继续增长的空间。地方政府投融资类企业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
挥重要作用,其通过外部融资形成的债务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重要组
成部分,根据审计署审计结果,截至 2013 年 6 月末我国地方政府负有
偿还责任、负有担保责任及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合计为 17.89
万亿元,其中融资平台类公司债务约占 39%。由于城市基建类项目公益
性较强,该类债务的还本付息对当地税收和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依赖程
度较高,融资方式和规模受到各级监管部门政策调整的影响很大。近
期,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银监会等部门对于地方政府债务和投融资
平台类企业融资方式的管理日趋严格,预计今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
类企业的运作模式将继续受到政策调整的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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