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7-11
企业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大公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为便于报告使用人正确理解和使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出
具的本信用评级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兹声明如下:
一、大公及其评级分析师、评审人员与发债主体之间,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
系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评级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大公及评级分析师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本报告遵循
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三、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大公依据合理的技术规范和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评级意
见未因发债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发生改变。
四、本报告引用的受评对象资料主要由发债主体提供,大公对该部分资料的真实性、及
时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五、本报告的分析及结论只能用于相关决策参考,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卖出等投资
建议。
六、本报告信用等级在本报告出具之日至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日有效,在有效期限内,大
公拥有跟踪评级、变更等级和公告等级变化的权利。
七、本报告版权属于大公所有,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转载、出售和发
布;如引用、刊发,须注明出处,且不得歪曲和篡改。
企业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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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评级说明
根据南方电网 2004 年企业债券信用评级的跟踪评级安排,大公对
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履行债务情况进行了信息收集和分析,并
结合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得出跟踪评级结论。
发债主体
南方电网于 2002 年 12 月 29 日正式挂牌并开始运营,2004 年 6
月 18 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公司属中央直接管理,财务关系在财
政部单列。作为大型中央直属企业,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截至 2013 年末,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 亿元人民币。公司
股东分别为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持股比例分别为 38.4%、
32.0%、26.4%和 3.2%。2012 年 12 月 10 日,根据《关于调整国家电网
公司所持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
收益【2012】1117 号),将国家电网公司所持南方电网的 26.40%的股
权调整到国务院国资委持有,暂由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代持,
相关法律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公司主要以经营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五省(区)电网
业务为主,是国家授权的南方五省(区)电网的唯一运营商,肩负着
保证供电安全、规划南方电网、培育南方电力市场以及管理电力调度
和电力交易的重要职责。2013 年,公司完成售电量 7,433 亿千瓦时,
西电东送量 1,314 亿千瓦时,在世界 500 强公司排名中位列第 134 名。
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
2014 年一季度我国经济保持增长,未来短期内经济有望继续保持
稳中有进趋势,长期来看经济运行存在一定的下行压力
2014 年一季度,我国宏观经济继续保持增长,实现 GDP12.82 万亿
元,按照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7.4%,增速较 2013 年同期有所下降;
同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
经济指标增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仍处于合理区间。2014 年一季度,
全国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 3.50 万亿元,全社会融资规模 5.60 万亿元。
截至 2014 年 4 月末,我国广义货币供应量 M2 余额 116.07 万亿元。现
阶段国家实行稳健货币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并围绕稳增长、调结构、
促改革、惠民生和防风险推进城镇化建设等工作,未来短期内,我国
整体经济有望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趋势,长期来看经济运行仍面临经
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及外部环境变化等的挑战,存在一定的下
行压力。
企业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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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及区域经济环境
我国电力需求长期处于增长态势,电力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地区
经济发展水平与能源资源禀赋的差异性造成用电供需的区域性失衡,
2013 年以来全国跨省区送电量实现平稳较快增长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基础能源产业。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
带动了电力消费量的提高,全国电力需求长期处于增长态势。2011 年
以来,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电力需求增速有所回落,2013 年国内生
产总值 568,845 亿元,同比增长 7.7%,增速同比下降 0.1 个百分点,
2013 年全社会用电量 53,223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7.5%。2013 年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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