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1-05-24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审 计 报 告
中瑞岳华审字[2011]第 第第 第 05704 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10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 一一 一、 、、 、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以下合称为“本
集团”)是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
[2003]114 号)精神,由广东省、海南省和国家电网公司在广西、贵州、云南所属的电网
资产为基础所组建的国有企业。本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18 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
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0001010110;注册资本 600 亿元人民币,其中广
东省人民政府出资 230.40 亿元,占 38.40%;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出资 192.00 亿
元,占 32.00%; 国家电网公司出资 158.40 亿元,占 26.40%;海南省人民政府出资 19.20
亿元,占 3.20%。
本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 6 号;法定代表人:赵建国;经
营范围:主要负责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经营相关的输配电业务,参与
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电力交易
和调度,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电力调度交易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
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
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从事与电网经营和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
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和培训业务。
二 二二 二、 、、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统称为“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
三 三三 三、 、、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 四四 四、 、、 、重要会计政策 重要会计政策、 、、 、会计估计的说明 会计估计的说明
1、 、、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
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 、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10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 、、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 (计量属性 计量属性) ))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
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
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 、、 、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及折算方法 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及折算方法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
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
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
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
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
位币金额计量。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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