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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8 18:01:25 股吧网页版
精工钢构关于召开“精工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01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 2025-019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精工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3 号)核准,本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2,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期限 6 年。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
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6),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应当召开债
券持有人会议。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精工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8 日 10:00。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 999 号大虹桥国际 32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债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11 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3 月 1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债券持有人。上述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3)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同意公司注销前次回购股份暨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精工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一)。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 年 3 月 17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至公司或电子邮箱至
公司邮箱。

2、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 999 号大虹桥国际 32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3、登记方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
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 2,下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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