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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4-2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冠城大通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4-21

证券代码: 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24

转债代码: 110028 转债简称:冠城转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发行的“冠城转债”自2015年1月19日起开始转股。 2015年1月19日至

2015年4月16日期间,累计共有852,954,000元“冠城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

票,转股数为137,572,97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1.53%。

● 截至2015年4月16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947,046,000元,占可转债发

行总量的52.61%。

●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因“冠城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已于2015

年4月9日披露了《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冠城转债” 赎回事宜的公

告》 ,将对赎回登记日( 2015年4月23日)登记在册的“ 冠城转债” 以人民

币100.917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全部赎回,赎回登

记日次一交易日( 2015年4月24日) 起, “冠城转债” 将停止交易和转股。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 “冠城转债” 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公司郑

重提醒目前仍持有“冠城转债” 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 冠城大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冠城转债” 赎回事宜的公告》和后续提示公告,避免造成不

必要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588号文《关于核准冠城大通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公开发

行1,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0,000万元。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4]432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18亿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4年8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冠城

转债”,证券代码“ 110028”。

(三)本次发行的“冠城转债”自2015年1月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

转股价格为6.20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仍为6.20元/股。

公司的股票自2015年2月17日至2015年4月7日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不低于本公司“冠城转债( 110028)”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本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冠城转债”的议案》,决

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冠城转债”全部

赎回。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发行的“冠城转债”自2015年1月19日起开始转股。 2015年1月19日至2015

年3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28,133,000元“冠城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

4,537,566股; 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16日期间,累计共有824,821,000元“冠城转

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133,035,411股。

即在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4月16日期间,累计共有852,954,000元“冠城转债”

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137,572,97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的11.53%。

截至2015年4月16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947,046,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

量的52.61%。

三、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2015年4月16日,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开始转股前

( 2015 年 1 月

18 日)股本数

2015 年 3 月 31

日股本数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5 年 4 月 16 日

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

( 2015 年 4 月 16

日)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1,193,342,059 1,197,879,625 133,035,411 1,330,915,036

总股本 1,193,342,059 1,197,879,625 133,035,411 1,330,915,036

四、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 0591-83350026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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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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