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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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067 股票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 2013-04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
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经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 18 亿元), 具体发行数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可转债存续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
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
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不超过每年 4.0%。具体每一年度的利率水平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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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
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 =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
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
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8、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 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 为申请转股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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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转股价。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
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
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9、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具体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
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 P0+A×k) /( 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1=( P0+A×k) /( 1+n+k);
派发现金股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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