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5-21
股票代码: 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 2013-019
转债代码: 110019 转债简称:恒丰转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
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 6.88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 6.76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 2013 年 5 月 27 日
●恢复转股日期: 2013 年 5 月 27 日
根据《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的约定,当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时,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P+A*k)/(1+k);
两项同时进行: P1=(P+A*k)/(1+n+k);
派息: P1=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P-D+A*k)/(1+n+k)。
其中: P 为初始转股价, n 为送股率, 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
股价或配股价, D 为每股派息, P1 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
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
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本公司将在 2013 年 6 月 3 日实施 2012 年度每 10 股派发现金 1.18 元人民币
(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述规定, “恒丰转债” 的转股价格则相应由原
来的每股人民币 6.88 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 6.76 元。可转债转股代码“ 恒丰转
股” ( 190019)将于 2013 年 5 月 27 日,即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
转股, 转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76 元。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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