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8
关于支付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八期)国债等十一只债券
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八期)国债、2016年记账式附息(十九
期)国债、2014年北京市政府债券(一期)、2014年北京市政府债券
(二期)、2014年北京市政府债券(三期)、2015年厦门市政府一般
债券(一期)、2015年厦门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2015年厦门市
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5 年厦门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5
年厦门市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5年厦门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
将于2017年8月22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 年记账式附息(十八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318”,
证券简称为“国债1318”,是2013年8月22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4.08%,每年支付 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2.04元。
二、2016 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619”,
证券简称为“国债1619”,是2016年8月22日发行的30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3.27%,每年支付 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1.635元。
三、2014年北京市政府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150”,证
券简称为“北京1401”,是2014年8月22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
面利率为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
元。
四、2014年北京市政府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151”,证
券简称为“北京1402”,是2014年8月22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
面利率为4.18%,每年支付 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4.18元。
五、2014年北京市政府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152”,证
券简称为“北京1403”,是2014年8月22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4.24%,每年支付 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2.12元。
六、2015年厦门市政府一般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418”,
证券简称为“厦门1501”,是2015年8月22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2.92%,每年支付 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2.92元。
七、2015年厦门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419”,
证券简称为“厦门1502”,是2015年8月22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3.26%,每年支付 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3.26元。
八、2015年厦门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420”,
证券简称为“厦门1503”,是2015年8月22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3.51%,每年支付 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3.51元。
九、2015年厦门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421”,
证券简称为“厦门1504”,是2015年8月22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3.51%,每年支付 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1.755元。
十、2015年厦门市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422”,
证券简称为“厦门15Z1”,是2015年8月22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3.26%,每年支付 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3.26元。
十一、2015年厦门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423”,
证券简称为“厦门15Z2”,是2015年8月22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3.51%,每年支付 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1.755元。
十二、本所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21日停办上述债
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三、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8月21日,凡于当日
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8月22日除息交易。
十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