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05
关于支付 2009 年记账式(二期)国债等八只债券利息有关
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09 年记账式(二期)国债、2016 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四
期)、2014 年青岛市政府债券(三期)、2015 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5 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6 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2016 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6 年湖
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将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支付利息。为做好
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 年记账式(二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902”,证券简
称为“国债 0902”,是 2009 年 2 月 19 日发行的 20 年期债券,票面
利率为 3.86%,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93 元。
二、2016 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259”,
证券简称为“上海 1604”,是 2016 年 8 月 19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2.75%,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1.375 元。
三、2014 年青岛市政府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146”,证
券简称为“青岛 1403”,是 2014 年 8 月 19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25%,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2.125 元。
四、2015 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400”,
证券简称为“天津 15Z3”,是 2015 年 8 月 19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62%,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1.81 元。
五、2015 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404”,
证券简称为“天津 1508”,是 2015 年 8 月 19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62%,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1.81 元。
六、2016 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782”,
证券简称为“湖北 1602”,是 2016 年 2 月 19 日发行的 5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2.9%,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2.9 元。
七、2016 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783”,
证券简称为“湖北 1603”,是 2016 年 2 月 19 日发行的 7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07%,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3.07 元。
八、2016 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784”,
证券简称为“湖北 1604”,是 2016 年 2 月 19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04%,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1.52 元。
九、从 2020 年 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2 月 18 日停办上述附息式国
债、地方政府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2 月 18 日,凡于当日收
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20年 2 月 19 日除息交易。
十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发行人划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二○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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