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06
关于支付 2009 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等十一只债券利
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9 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 2011 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
国债、 2016 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 2014 年青岛市政府债券
(三期)、 2014 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三期)、 2015 年天津市政府专项
债券(三期)、 2015 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 2016 年湖北省
政府一般债券(一期)、 2016 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 2016
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 2016 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
将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09 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证券代码为“ 100902”,证
券简称为“国债 0902”,是 2009 年 2 月 19 日发行的 2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86%,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1.93 元。
二、 2011 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证券代码为“ 101119”,
证券简称为“国债 1119”,是 2011 年 8 月 18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93%,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1.965 元。
三、 2016 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 107259”,
证券简称为“上海 1604”,是 2016 年 8 月 19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2.75%,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1.375 元。
四、 2014 年青岛市政府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 109146”,证
券简称为“青岛 1403”,是 2014 年 8 月 19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25%,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2.125 元。
五、 2014 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 109149”,证
券简称为“浙江 1403”,是 2014 年 8 月 20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23%,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2.115 元。
六、 2015 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 109400”,
证券简称为“天津 15Z3”,是 2015 年 8 月 19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62%,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1.81 元。
七、 2015 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 109404”,
证券简称为“天津 1508”,是 2015 年 8 月 19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62%,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1.81 元。
八、 2016 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 109781”,
证券简称为“湖北 1601”,是 2016 年 2 月 19 日发行的 3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2.75%,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2.75 元。
九、 2016 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 109782”,
证券简称为“湖北 1602”,是 2016 年 2 月 19 日发行的 5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2.9%,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 2.9 元。
十、 2016 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 109783”,
证券简称为“湖北 1603”,是 2016 年 2 月 19 日发行的 7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07%,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3.07 元。
十一、2016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 109784”,
证券简称为“湖北 1604”,是 2016 年 2 月 19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04%,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1.52 元。
十二、本所从 2017 年 2 月 10 日至 2017 年 2 月 17 日停办上述债
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三、 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2 月 17 日,凡于当日
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 2017
年 2 月 20 日除息交易。
十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
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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