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2-01 20:42:37 股吧网页版
关于支付2007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等三十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2-01

关于支付2007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等三十只债券利息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07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2009年记账式(二期)国债、

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六期)国债、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

国债、2013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八

期)国债、2016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2017年记账式附息

(五期)国债、2016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2016年上海

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7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2017

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

券(十二期)、2017年海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4年青岛市

政府债券(三期)、2014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三期)、2014年北京市

政府债券(三期)、2015年青岛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青

岛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5 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

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八

期)、2015年甘肃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5年安徽省政府一般

债券(九期)、2015年厦门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5年厦门市

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6 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2016

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2016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

2016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将于2018年2月22日支付利

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713”,证券

简称为“国债0713”,是2007年8月16日发行的20年期债券,票

面利率为4.5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2.26元。

二、2009年记账式(二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902”,证券简

称为“国债0902”,是2009年2月19日发行的20年期债券,票面

利率为3.8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1.93元。

三、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六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26”,

证券简称为“国债1026”,是2010年8月16日发行的30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3.96%,每年支付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1.98元。

四、2011 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119”,

证券简称为“国债1119”,是2011年8月1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3.93%,每年支付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1.965元。

五、2013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305”,证

券简称为“国债1305”,是2013年2月2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3.52%,每年支付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1.76元。

六、2013 年记账式附息(十八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318”,

证券简称为“国债1318”,是2013年8月22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4.08%,每年支付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2.04元。

七、2016 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619”,

证券简称为“国债1619”,是2016年8月22日发行的30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3.27%,每年支付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1.635元。

八、2017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705”,证

券简称为“国债1705”,是2017年2月20日发行的30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3.77%,每年支付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1.885元。

九、2016 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证券代码为“107255”,证券简称为“湖北1616”,是2016年8月15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7%,每年支付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435元。

十、2016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259”,

证券简称为“上海1604”,是2016年8月19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2.7……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