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2
财政部关于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
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库 2017 94号
2015-2017 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 7 年记账式附息( 十一 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 一 )品种和数量。 本期国债为5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28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 二 ) 日期 安排。 2017年5月19日招标,5月22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5月22日进行分销,5月24日起上市交易。
( 三 )兑付安排。 本期国债利息按半年支付,每年5月22日、11月22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67年5月22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四) 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 0.1 %。
二、 竞争性 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 单一价格 招标方式,标的为 利率 。
(二)标位限定。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为35个标位。投标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1至5个工作日(含第1和第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0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上下各浮动10%(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三 、发行款缴纳
中标 承销团成员于201 7 年 5 月 22 日前(含 5 月 22 日),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 0 ―1 7111 ― 1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 、 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 期国债 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 7 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 (财库〔2016〕234号) 规定执行。
财政部
2017 年 5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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