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1-11 20:17:06 股吧网页版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2023年第一次发行交易所金融债券的发行文件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11

附件 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 2023 年第一次

发行交易所金融债券的公告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农发行决定在上交所公开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

一、信用评级:农发行的主体信用评级与中国国家主权评级一致。

二、发行日期:2023 年 1 月 13 日。

三、招投标方式:本次债券发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四、债券品种及金额:本次发行的债券为农发行在上交所
2023 年第一期金融债券 3 年期,发行量不超过 30 亿元。

五、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登记、托管和还本付息服务。

六、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农发行支持国家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建设、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贷款投放,重点用于农发行支持跨年粮食收购领域的贷款投放。

七、上市:上交所。

本次发行债券适用中国境内法律,解释权归农发行所有。请农发行金融债券承销做市团成员做好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协调工
作,并积极参与投标。欢迎投资者通过承销做市团成员投标认购。
附件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 2023 年第一次

发行交易所金融债券的发行办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结合《2023年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人民币金融债券主承销协议(交易所债券市场)》,制定本次金融债券发行办法。

第一部分 债券基本要素

本次发行的债券为新发农发行在上交所 2023 年第一期金融
债券。本次发行的农发行在上交所 2023 年第一期金融债券为 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量不超过 30 亿元,按年付息。债券发行
日为 2023 年 1 月 13 日,缴款日(交割日)为 2023 年 1 月 17 日,
上市日为 2023 年 1 月 19 日。起息日为 2023 年 1 月 17 日,每年
1 月 17 日为该债券付息日(遇境内节假日顺延),到期还本日为
2026 年 1 月 17 日(遇境内节假日顺延)。

如遇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保留对本次债券发行品种和发行时间等要素进行调整的权利。

第二部分 招投标

一、招投标方式

本次发行的债券采用固定面值、有利率标位及相应数量规定、单一利率中标(荷兰式)的招标方式。

(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书所载限制条件进行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利率标位进行连续投标或不连续投标,最多可投 20 个标位。

(三)本期债券不设基本承销额。

二、招标书要素

包括债券品种、数量、基本投标单位、价格、利率及相应投标限额、债券期限、划款日等要素。

三、招投标系统

本次发行的债券采用上交所债券发行系统(以下简称发行系统)进行招投标。农发行统一发标,承销做市商在发行系统的用户端进行远程投标。

四、应急措施

在本次债券招投标过程中,如果发生由于技术性或其它不可抗力产生招投标系统故障,投标人应填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证券交易所金融债券应急投标书》,加盖预留的招投标业务印鉴后,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传送至上交所,在经双方电话确认后生效,由上交所代理完成投标。

五、发行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的农发行在上交所 2023 年第一期金融债券,定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下午 2:00 发标,2:00 至 3:00 招投标。

第三部分 承分销与缴款

一、分销认购

分销期:农发行在发行日次一工作日发布招标结果公告,2023
年 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 月 17 日为本次发行债券的分销期,承销
做市商应在此期间组织分销。

分销对象: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投资机构。

分销价格:承销做市商按协议价格进行债券分销。

分销过户:在债券分销期内,承销做市商在其所承销的债券额度内进行分销。

二、缴款

2023 年 1 月 17 日承销做市商将本次发行债券的承销款划至
农发行指定的开户行账户。并附言“#债券代码#承销商托管账号#”。
收 款 人 名 称 : 农 发 行 应 收 债 券 资 金 户 ; 收 款 人 账 号 :
990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