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亚智能董事会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华亚智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亚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采购(包括材料、外协、设备)、资产管理(包括资金、存货、固定资产)、研究与开发、销售、工程项目、对外投资、募集资金、财务报告、信息系统、信息与沟通等。
3、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评价工作依据及缺陷认定标准: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别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角度,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 报 金 额 ≥营 业 营 业 收 入0.5%≤错 报 金 错报金额<营业收
收入1% 额<营业收入1% 入0.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 报 金 额 ≥资 产 资 产 总 额0.5%≤错 报 金 错报金额<资产总
总额1% 额<资产总额1% 额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严重舞弊行为;注册
重大缺陷 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当年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
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
重要缺陷 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
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
标。
一般缺陷 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财产损失金额 损失金额≥营业收入 营 业 收 入 1%≤ 损 失 损失金额<营业收入
2% 金额<营业收入2% 1%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